(2015)邵东民初字第217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9
公开日期: 2016-09-29
案件名称
左塘喜、张璐与龙海军、宁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邵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邵东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左塘喜,张璐,龙海军,宁美华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湖南省邵东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邵东民初字第2179号原告左塘喜。原告张璐。两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王清平,湖南启航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龙海军,1983年10月29日。被告宁美华,系龙海军之妻。原告左塘喜、张璐与被告龙海军、宁美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7月31日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曾金明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肖苏容、人民陪审员宁国清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0月29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左塘喜、张璐及两原告的委托代理人王清平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龙海军、宁美华经本院公告送达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左塘喜、张璐诉称,2012年10月24日,原告张璐通过原告左塘喜之手以左塘喜的名义借给被告龙海军3万元,双方口头约定利息2.5%,被告龙海军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借款后,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未归还原告借款。现原告请求: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款3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为支持其诉讼请求,原告张璐向本院提交了如下证据:1、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用以证明两原告的主体资格;2、被告龙海军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二被告综合户籍资料打印件,用以证明二被告的主体资格以及二被告系夫妻关系;3、借条原件,用以证明被告龙海军向原告左塘喜借款的事实;4、仙槎桥镇大竹村村委会证明原件,用以证明二被告在外经商、住址不明的事实。被告龙海军、宁美华既未答辩,亦未向本院提交证据。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被告龙海军、宁美华既未到庭质证,也未向本院提交反证,视为放弃��证、质证的权利。经审查,原告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符合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要求,故本院对原告提交的证据予以采信。根据本院采信的证据,结合原告的当庭陈述,本院确认如下案情事实:2012年10月24日,被告龙海军以经商为由向原告左塘喜借款3万元,被告龙海军向原告左塘喜出具了借条,借条载明:“借条今借到左塘喜¥30000元,叁万元整是实龙海军2012年10月24日”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未归还原告借款,故酿成纠纷。另查明,二被告系夫妻关系。本院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被告龙海军向原告左塘喜借款并出具借条,是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确认,原告左塘喜与被告龙海军之间的借贷关系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被告龙海军向原告左塘喜借款,原告左塘喜将该债权转移给原告张璐,由于债权人左塘喜没有将债权转移通知债务人龙海军,该债权没有转移,原告张璐要求被告龙海军返还借款,本院不予支持。二被告系夫妻关系,该借款系二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借,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返还。现原告左塘喜要求二被告返还原告借款3万元,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龙海军、宁美华在本判决生效后5日内返还原告左塘喜借款3万元;二、驳回原告张���要求被告龙海军、宁美华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如被告未在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诉讼费550元,由被告龙海军、宁美华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如未在本判决生效后指定的期间内履行支付金钱义务,原告应在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 判 长 曾金明审 判 员 肖苏容人民陪审员 宁国清二0一五十月二十九日代理书记员 王利娟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