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桓刑初字第318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韩某犯开设赌场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桓台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桓台县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桓刑初字第318号公诉机关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韩某,银行职员。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于2014年7月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7月11日被取保候审。辩护人王志铭,山东法盾律师事务所律师。桓台县人民检察院以桓检公刑诉(2015)29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韩某犯开设赌场罪,于2015年9月6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同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王淑雯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韩某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桓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3年至2014年7月,被告人韩某在明知盈丰国际娱乐城网站系赌博网站的情况下,为该网站担任代理,投放广告,发展会员,共收取服务费387152元。所举证据有发破案经过,书证户籍证明、银行卡交易记录,证人罗某、梁某等人证言,被告人韩某供述与辩解,电子数据盈丰国际娱乐城赌博网站后台信息资料视频截图等。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韩某的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诉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予以判处。被告人韩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认,庭审中没有辩解。辩护人王志铭未到庭参加诉讼,庭后提交了辩护词。其辩护意见是,被告人韩某认罪态度较好,非法所得已全部上交,社会危害性较小,可对其从轻处罚。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4年7月,被告人韩某在明知盈丰国际娱乐城网站系赌博网站的情况下,为该网站担任代理,投放广告,发展会员,共收取服务费387152元。上述事实有公诉机关提交并经法庭质证、认证的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书证(1)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证实,桓台县公安局在办理金某挪用资金案中,发现金某挪用公司资金80余万元投入盈丰国际娱乐城赌博网站参与赌博,经侦查,发现韩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014年7月4日民警将韩某抓获。(2)被告人韩某的手机与盈丰代理小雪之间的聊天记录截图。被告人韩某登录盈丰国际网站演示代理流程照片。盈丰国际娱乐城赌博网站界面截图。(3)办案说明证实2014年7月4日将韩某抓获并刑事拘留后,犯罪嫌疑人韩某到案后对其积极为盈丰国际娱乐城赌博网站做代理并从中牟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主动上交非法所得,争取政府宽大处理。犯罪嫌疑人韩某已将非法所得387152元存入指定的涉案资金账户内。(4)户名韩某尾号7760的信用卡交易明细及户名郑昌顺、孙可的银行卡交易明细证实,郑昌顺、孙可的银行卡向户名韩某的账户打款387152元。(5)扣押及随案移送赃物清单证实扣押工商银行卡一张,扣押韩某主动上交的非法所得387152元,扣押“苹果”第五代手机一部。(6)情况说明证实韩某在辖区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被杭州市公安机关处理的情况。只发现在2013年该人因涉嫌赌博案在西湖看守所被临时羁押的情况(具体案情不明,系外省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且该人当时也无全国在逃人员及全国在逃人员撤销的记录)(7)户籍证明证实被告人韩某出生于1981年9月29日,已达刑事责任年龄。2、证人证言(1)证人金某证言证实,2013年7月其进入盈丰国际娱乐城网站赌博,其参与赌博上网的地方在桓台县索镇步行街世纪网络会所网吧。(2)证人于某证言证实,其在桓台县城区经营世纪网络服务部,网吧位于桓台县俪都步行街,经营范围是互联网上网服务等。附营业执照证实桓台城区世纪网络服务部,投资人姓名于某,企业住所桓台县俪都步行街,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等。(3)证人罗某证言证实,其曾在盈丰国际网站赌博,后来注册成为该网站代理。其通过在盈丰国际的百度排名优化,将其代理链接放到网站里,这样其代理链接比较容易被搜到,其通过这种方式发展会员。从其银行流水看,给其发佣金的帐号有5个,分别是户名范小妹、郑昌顺、孙可、钟正悟、徐发建的银行卡给其转入佣金。附户名罗某的银行卡交易明细。(4)证人董某证言证实,2012年其注册成为盈丰国际的代理后将盈丰国际的网站链接发在论坛上,通过QQ与盈丰代理小雪核对佣金数目。辨认尾号0471的银行卡交易明细,其收到了盈丰国际转入的佣金。附户名董某尾号0471的银行卡交易明细。(5)证人武某证言证实,2013年六七月份其注册成为盈丰国际的代理,收到了户名为郑昌顺、孙可、徐发建的银行卡为其发放的佣金。附户名武某尾号8068的银行卡交易明细。(6)证人梁某证言证实,2011年其注册成为盈丰国际的代理,收取了盈丰国际发放的佣金。附户名为梁某的银行卡交易明细。(7)证人周某证言证实,2013年春节后其到盈丰国际在线客服工作,主要是通过在线客服解答客户的问题和查收客户通过银行转帐转入的赌资,盈丰国际给赌徒返还赌资的卡及给代理发放佣金的卡分别保管在不同的部门和不同的工作人员处,不会混合着使用。3、被告人韩某供述,2013年7月其注册成为盈丰国际娱乐城的代理,负责在国内宣传推广这个赌博网站。如果有人通过其发的链接进入盈丰国际网站参赌,网站就会记录其业绩,每月根据参赌人员输钱情况给其发佣金。辨认尾号7760的银行卡交易明细,盈丰国际共给其发放佣金387152元。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韩某为赌博网站发展会员,收取服务费,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人韩某认罪态度较好,非法所得已全部上交,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韩某在担任赌博网站代理期间,积极发展会员,收取服务费达387152元,属于情节严重,对辩护人所提被告人韩某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的辩护意见不予采信。对辩护人所提被告人韩某认罪态度较好,积极上交违法所得,可对其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信。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第二、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韩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罚金限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缴纳,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二、作案工具“苹果”手机一部予以没收,将扣押于桓台县公安局的违法所得387152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毕颖超审 判 员 朱 萌人民陪审员 李锦花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张 娟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