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鄂蔡甸执字第00485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2-11
案件名称
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件执行结束通知书
法院
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武汉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束 通 知 书(2015)鄂蔡甸执字第00485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4)鄂蔡甸民二初字第0038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上海花千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8月14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本院向被执行人武汉新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限期内主动履还款。故该案执行结束。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