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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绍嵊刑初字第660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周苍正犯诈骗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嵊州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苍正

案由

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绍嵊刑初字第660号公诉机关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周苍正,农民。2003年5月14日因吸毒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强制戒毒六个月;2015年8月6日因吸毒被嵊州市公安局行政拘留十日。因本案于2015年7月30日被嵊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日被依法逮捕。现羁押于嵊州市看守所。指定辩护人沈澜,浙江世纪方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嵊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嵊检公诉刑诉(2015)61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苍正犯诈骗罪,于2015年10月1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被告人周苍正判处六年六个月至八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院于次日立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陈园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周苍正及其辩护人沈澜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嵊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2015年5月17日下午,被告人周苍正以租用车辆为名,通过支付租金、押金人民币3000元的方式,从嵊州市三江街道惠民街215号金氏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梁某处,骗得价值人民币126438.4元的浙D×××××丰田凯美瑞牌轿车一辆,随后将此车以人民币17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2、2015年6月28日中午,被告人周苍正以租用车辆为名,通过支付租金、押金人民币3500元的方式,从浙江省临海市大洋街道柏叶西路247-2号陈松汽车租赁服务部张某处,骗得价值人民币133600元的浙J×××××本田思威牌小型越野客车一辆,随后将此车以人民币1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3、2015年6月30日,被告人周苍正以租用车辆为名,通过支付租金、押金人民币5000元的方式,从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镇天官东路95号蝶园汽车美容店潘某处,骗得价值人民币109800元的浙A×××××尼桑天籁汽车一辆,随后将此车以人民币2200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综上,被告人周苍正诈骗作案3起,骗得财物共计价值35万余元。上述事实,被告人周苍正及其辩护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无异议,且有被害人梁某、张某、潘某的陈述,证人朱某的证言,租车协议、购车发票,手机及sim卡,微信聊天记录,银行交易记录,辨认笔录,协助项目价格鉴定意见书,抓获经过,户籍证明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周苍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多次从他人处骗取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有违法劣迹,酌情从重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提出的量刑建议基本适当。辩护人以被告人周苍正归案后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等情节为由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为打击犯罪,保障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被告人周苍正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周苍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二○一五年七月三十日起至二○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止;罚金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二、扣押在本院的作案工具SONY手机一只及sim卡六张等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继续向被告人周苍正追缴涉案赃物折计人民币358338.4元,其中123438.4元发还被告害人梁竺明、130100元发还被害人张梅、104800元发还被害人潘统格。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刘安琳人民陪审员  贝仲林人民陪审员  吴小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钱 雷本案引用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