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砀民一初字第01237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1-24
案件名称
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与陈建坤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砀山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砀山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砀山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砀民一初字第01237号原告: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砀山县。法定代表人:吴波,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于亚东,安徽序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陈建坤,男,1981年11月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河南省夏邑县。原告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建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于亚东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陈建坤经本院公告送达出庭传票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诉称:被告陈建坤2015年1月4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260000元,约定还款时间为2015年1月18日还清。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陈建坤崔要借款,被告陈建坤以无钱等理由拒付。为此,特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陈建坤偿还借款2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至还清借款止。陈建坤未到庭应诉,亦未答辩。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14日,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建坤签订借款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陈建坤向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借款260000元,借款期限内按月利率2分计算,借款期限从2015年1月13日至2015年1月18日止,到期后连本带息一次性归还。如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有权向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起诉。借款到期后,被告陈建坤以无钱等理由拒付。为此,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被告陈建坤偿还借款2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至还清借款止。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本案中,原告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建坤签订借款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应受法律保护。被告陈建坤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的违约责任。被告陈建坤向原告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借款260000元及借款期限内按月利率2分计算,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原告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要求被告陈建坤偿还借款260000元及利息,利息按月息2分计算至还清借款止,符合法律的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第一百零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陈建坤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原告砀山县帝佑车业有限公司借款260000元及利息(利息从2015年1月14日起按月利率2分计算至还清借款止)。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28元,由被告陈建坤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刘存领审 判 员 黄爱莲人民陪审员 汪 丽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王 萌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第一百零八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