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封民初字第2394-1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7-01-05
案件名称
杜堂与杜小凤保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封丘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封丘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杜堂,杜小凤
案由
保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封丘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封民初字第2394-1号原告:杜堂,男,1933年4月28日生,汉族,农民,住封丘县。被告:杜小凤,女,1963年8月14日生,汉族,农民,住封丘县。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杜堂诉被告杜小凤保管合同纠纷一案中,发现案件事实较为复杂、当事人争议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张 辉二0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李振鹏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