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怀鹤执异字第36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1-24
案件名称
查德培、贺点清与李虹、洪瑞祥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化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怀鹤执异字第36号申请执行人查德培。申请执行人贺点清。被执行人李虹。被执行人洪瑞祥。第三人黄燕。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查德培、贺点清与被执行人李虹、洪瑞祥借贷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查德培、贺点清申请追加被执行人李虹的前妻黄燕为本案被执行人。现查明:申请执行人查德培、贺点清与被执行人李虹、洪瑞祥之间债务发生在2006年11月份,系被执行人李虹与第三人黄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追加第三人黄燕为本案被执行人。本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刘明华审 判 员 马宏华代理审判员 张 旭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舒美淘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