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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三中民终字第13742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2-08

案件名称

丛桢地与北京宏宇惠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二审

当事人

丛桢地,北京宏宇惠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案由

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

全文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三中民终字第13742号上诉人(原审原告)丛桢地,男,1976年8月24日出生。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北京宏宇惠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西集镇国防路43号A座524。法定代表人王志朋,总经理。上诉人丛桢地因与被上诉人北京宏宇惠达机械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宇惠达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2015)通民初字第09778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5年10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孙京担任审判长,法官张海洋、法官李坤参加的合议庭,于2015年10月28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丛桢地在一审中起诉称:2014年3月16日,丛桢地入职宏宇惠达公司处担任司机,在职期间丛桢地与宏宇惠达公司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宏宇惠达公司未为丛桢地缴纳社会保险,拖欠丛桢地工资,且长时间加班,故丛桢地于2014年11月19日以宏宇惠达公司拖欠工资、强制加班为由与宏宇惠达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后丛桢地提起劳动仲裁,但仲裁委不予受理,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宏宇惠达公司支付丛桢地1.2014年3月16日至11月19日期间的拖欠的工资24000元;2.2014年3月16日至11月19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5000元;3.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000元;4.诉讼费用由宏宇惠达公司承担。一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相同的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经该院核实,丛桢地曾在2014年11月27日向北京市通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宏宇惠达公司支付其1.2014年3月16日至11月19日期间的拖欠的工资24000元;2.2014年3月16日至11月19日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35000元;3.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000元。2015年3月9日,仲裁委出具了京通劳人仲字(2015)第0378号仲裁裁决书,裁决驳回了丛桢地的仲裁请求。裁决作出后,丛桢地与宏宇惠达公司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起诉,该仲裁裁决书已经生效。现丛桢地以同一事实理由、诉讼请求再次申请劳动仲裁,在仲裁委以“争议事项已经过仲裁委调解或解决,申请人就相同事项再次申请仲裁”为由作出京通劳人仲字(2015)第B163号不予受理通知书后,丛桢地向法院起诉,违反了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其起诉不应受理。现本案在立案后发现丛桢地的起诉不符合受理条件,应予裁定驳回起诉,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之规定,裁定:驳回丛桢地的起诉。丛桢地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审以“一事不再理”为由裁定驳回起诉,适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7条规定,一事不再理指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的行为。而丛桢地的起诉,是在人民法院第一次起诉,不存在一事不再理。对劳动争议审理的事项与人民法院审理的事项相同,不适用一事不再理。人民法院不能以仲裁程序中的一事不再理为由,驳回丛桢地的起诉。在第一次仲裁时,因证据不足,被裁定驳回。现丛桢地有新的证据证明丛桢地与宏宇惠达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和判决。故丛桢地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民事裁定,将本案发回重审;2.判决支持丛桢地的一审诉讼请求。宏宇惠达公司在本院庭审中口头答辩称:服从一审裁定。本院认为:丛桢地与宏宇惠达公司在京通劳仲字(2015)第0378号裁定生效后,均未在法定期限内就该裁决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仲裁裁决已经生效。现丛桢地基于相同的事实提起相同的诉讼请求,在仲裁委做出不予受理通知书后向法院起诉,一审法院依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裁定驳回丛桢地起诉正确,应予维持。丛桢地的上诉请求和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孙 京代理审判员  张海洋代理审判员  李 坤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沈 力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