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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商梁民初字第0404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1-24

案件名称

原告黄淑梅与被告卢振亭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商丘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商梁民初字第04049号原告黄淑梅,女,汉族,1966年10月06日出生,住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被告虞城县将军庙综合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振亭,职务总经理。被告卢振亭,男,汉族,1966年7月8日出生,住河南省虞城县。本院在审理上列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0月2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对被告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黄淑梅撤回起诉。审判员 张 君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张绍林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