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观民破字第00001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8-07-03
案件名称
安徽省安庆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管理人破产民事裁定书
法院
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安庆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安徽省安庆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管理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
全文
安徽省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0)观民破字第00001号申请人:安徽省安庆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管理人。2015年10月28日,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在201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三次债权人会议上,债权人讨论通过了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该方案已经本院裁定认可,鉴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破产清算工作已经结束,请求本院终结安徽省安庆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破产程序。本院认为,本案所涉破产财产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劳动债权及抵押债权后,已无财产可供分配。安徽省安庆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管理人提出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28日裁定予以确认。现该管理人提请本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安徽省安庆市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审判长 马利平审判员 朱学燕审判员 胡 艳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范频频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