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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合高新执字第01518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6-06-15

案件名称

马坡与王中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马坡,王中山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合高新执字第01518号申请执行人:马坡。被执行人:王中山。本院受理马坡申请执行王中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房屋过户需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解除对被执行人王中山名下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秀社区紫云花园×幢604室(权证字号:合产1101××××)房屋的查封。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唐 峻审 判 员  尹 刚代理审判员  汪邦良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 记 员  石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