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大安民初字第152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吕洪军等诉大安市安广镇永庆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大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大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周利强,滕刚喜,大安市安广镇永庆村民委员会,吴广义
案由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2-18
吕洪军等诉大安市安广镇永庆村民委员会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大安市人民法院
大安市
民事案件
一审
周利强,滕刚喜,大安市安广镇永庆村民委员会,吴广义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