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宽执字第803号
裁判日期: 2015-10-28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申请人杨万宝与被执行人陈雪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宽城满族自治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杨万宝,陈雪全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河北省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宽执字第803号申请人杨万宝。被执行人陈雪全。申请人杨万宝与被执行人陈雪全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于2013年5月18日作出的(2013)宽民初字第123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申请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同意终结执行,本案应予结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宽城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3)宽民初字第123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予以结案。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柳秀山审判员 张玉良审判员 何相利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书记员 王宗保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