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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民初字第2110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5-12-31

案件名称

朱达梅与陈培元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灌南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灌南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朱达梅,陈培元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百零七条

全文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南民初字第2110号原告朱达梅,居民。委托代理人王德智,连云港市法院离退休工作者协会法律工作者。被告陈培元,居民。原告朱达梅与被告陈培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9月18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钱英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朱达梅及其委托代理人王德智,被告陈培元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朱达梅诉称,原被告是小学同学,关系较好。2012年7月,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并写收条给原告收取。2013年7月2日,原告又借款2万元给被告,被告在原收条上添加2万元。被告于2014年11月和2015年5月分别给付原告1万元。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还款,被告久拖不还。现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偿还借款22万元及利息51280元。被告陈培元辩称,原告嫌银行利息低,主动要求将20万元放在我这里让我给儿子做生意周转,涨利息。欠条上的2万元是结算利息时后添加的。现在我儿子出事了。借钱给我,原告有责任,我不同意还款,我也没有能力偿还。经审理查明,原、被告是同学。2012年7月2日,被告向原告借款20万元,并约定月利息2400元。借款时被告出具收条给原告。2013年7月,结算利息时,被告仅给付原告利息8800元,将尚欠的2万元添加在原来的欠条中。2014年11月和2015年5月,经原告催要,被告分别偿还原告1万元。余款被告一直未予偿还,原告为此诉来本院。审理中,原告对被告辩称借款本金为20万元,结算一年利息时添加2万元在欠条上予以认可。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被告出具的欠条在卷,经庭审质证,本院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被告向原告借款用于其子经营周转,该借贷关系合法,应受法律保护。关于被告提出原告主动提出借款,其对借款负有责任的辩解,即使该借款是原告主动出借,也是被告愿意接受借款后才出具欠条给原告,被告对借款依法应承担偿还义务。被告借款本金为20万元,原告要求被告按照22万本金偿还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借款时,双方对利息的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应予支持。被告已经偿还给原告的28800元应作为利息予以扣除。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第六十条、第二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培元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原告朱达梅借款2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2012年7月2日起按月利息2400元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已给付的28800元利息应予扣减)。二、驳回原告朱达梅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369元,减半收取2684.5元,由被告陈培元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在兑现上述款项时一并给付原告)。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应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5369元。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连云港市农行苍梧支行营业部,帐号:44×××9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本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可向本院或者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审判员 钱 英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吴燕妮法律条文及上诉须知附录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有关规定支付利息。上诉须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将有关上诉事项告知如下:当事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规定的上诉及相关权利、义务。上诉人上诉时未交纳上诉费的,应自递交上诉状之日起七日内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同时将缴款凭证提交本院。逾期未交纳或者未将交纳凭证提交本院的,本院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本上诉须知与《催交上诉费通知》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