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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西昌刑初字第25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6-12-26

案件名称

廖某某、王某、邱某某、李某犯赌博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西昌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西昌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廖某某,王某云,邱某某,李某

案由

赌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三百零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全文

四川省西昌市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西昌刑初字第259号公诉机关西昌市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廖某某,女,1974年9月25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四川省冕宁县人,住西昌市。因涉嫌赌博罪,于2015年4月1日被西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5月7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14日被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被告人王某云,女,1969年3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中江县人,住西昌市。因涉嫌赌博罪,于2015年4月1日被西昌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同年5月7日被执行逮捕。2015年7月17日被西昌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被告人邱某某,女,1971年1月30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四川省德阳市人,住西昌市。因涉嫌赌博罪,于2015年6月9日被西昌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被告人李某,男,1994年8月1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西昌市人,住西昌市。因涉嫌赌博罪,于2015年6月9日被西昌市公安局取保候审。现取保候审在家。西昌市人民检察院以西市检诉刑诉〔2015〕22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廖某某、王某、邱某某、李某犯赌博罪,于2015年7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任勇、谢鹏出庭支持公诉,四被告人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年底,被告人邱某某、王某云以每月250元的价格在西昌市马道镇路园小区租到一个临街门面,准备用来卖烧烤。后来被告人廖某某、王某云、“阿芳”(在逃)、邱某某在一起商量用这间房子开“斗牛牛”的赌博场子,大家同意后由廖某某、“阿芳”各占一股每人出资5000元,邱某某、王某云占一股,每人出资2500元,由邱某某负责保管15000元周转资金,由阿芳负责保管赌博场子的抽头款。赌博场所开起后,廖某某、王某云、“阿芳”、邱某某轮流到赌博场所组织“斗牛牛”,开50或100的官,抽头渔利。至2015年春节前,廖某某分得10000元渔利,“阿芳”分得10000元渔利,王某云分得5000元渔利,邱某某分得5000元渔利。2015年春节过后,廖某某、王某云、邱某某、李某四人又将这个“斗牛牛”赌博场所开起,廖某某、李某各占一股,王某云、邱某某两人占一股,每股出资5000元作为周转资金,由邱某某负责保管周转资金,由廖某某负责保管抽头款。2015年3月31日晚该“斗牛牛”赌博场所被西昌市公安局查获。期间廖某某分得5000元渔利,李某分得5000元渔利,王某云分得2500元渔利,邱某某分得2500元渔利。另查明,邱某某、李某于2015年6月9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被告人廖某某被抓获后规劝同案人邱某某、李某投案自首。诉讼过程中,四被告人已上缴违法所得。上述事实,四被告人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并认罪,并有受案登记表、抓获经过、现场检查笔录及照片、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发还清单、情况说明、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处罚票据、证人杨某某、李某某、肖某某、吉格某某、柳某某、莫洛伍某某、肖阿某某、肖哈莫某、马某某、沈某某、肖某某的证言及四被告人的供述等证据在案佐证,足以认定。本院认为,被告人廖某某、王某云、邱某某、李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聚众赌博,四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赌博罪。西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成立,四被告人依法应当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四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四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当庭认罪悔罪,上缴违法所得,依法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邱某某、李某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廖某某被抓获后规劝同案人邱某某、李某投案自首,应认定为立功,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根据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出资、分红等的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廖某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罚金已缴纳)。二、被告人王某云犯赌博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罚金已缴纳)。三、被告人邱某某犯赌博罪,判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罚金已缴纳)。四、被告人李某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罚金已缴纳)。(四被告人的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何 爱 东审 判 员 向  练人民陪审员 阿西依坡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 记 员 段 必 发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