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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朔中执字第78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6-11-24

案件名称

钟祥龙与尹向进、周彪执行裁定书

法院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山西省朔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钟祥龙,周彪,尹向进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朔中执字第78号申请执行人:钟祥龙,男,26岁,汉族,朔城区X乡X村人。被执行人:周彪,男,1980年11月27日生,汉族,朔城区X乡X村人,初中文化。现正服刑。被执行人:尹向进,男,1982年9月7日生,汉族,朔城区X乡X村人,小学文化。现正服刑。本院在执行(2010)朔刑初字第46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因被执行人周彪、尹向进正在服刑,无法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靳 敏执行员 安全升执行员 张宝银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石东宏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