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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虎民初字第01703-1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袁网生与左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袁网生,左成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虎民初字第01703-1号原告袁网生。被告左成。本院在审理原告袁网生与被告左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故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王耀华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郭 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