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虎民初字第01703-1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7-07-03
案件名称
袁网生与左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苏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袁网生,左成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虎民初字第01703-1号原告袁网生。被告左成。本院在审理原告袁网生与被告左成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中,因案情复杂,故本案应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十一款、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王耀华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郭 玮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