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园催字第00092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5-11-26
案件名称
深圳市道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园催字第00092号申请人深圳市道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人深圳市道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申请宣告票据无效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于2015年7月28日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在自公告之日起至票据到期日后20日内申报权利。现公示催告期间已满,无人向本院提出申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判决如下:宣告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于2015年4月2日出具的票号为30500053/25650332,出票人为苏州工业园区美林格服饰有限公司,收款人为苏州衣淳童年服饰有限公司,到期日为2015年10月2日,出票金额为100000元的银行承兑汇票1份无效。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深圳市道雅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请求支付。审判长 顾宏俊审判员 凌国琴审判员 赵美容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邓苏闻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