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南执字第2175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5-11-23
案件名称
任木琴与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通知书
法院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天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南执字第2175号任木琴:原告任木琴与被告XX、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5)南民初字第4674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的规定,本院(2015)南执字第2175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特此通知执行员 于钟亮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陈龙龙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