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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安民初字第4541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6-01-08

案件名称

徐建国与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迁安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迁安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徐建国,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

案由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年)》: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

全文

河北省迁安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安民初字第4541号原告:徐建国,农民。委托代理人:林宝柱,河北弘丹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林娜娜,河北弘丹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住所地迁安市。负责人:商立民,职务经理。委托代理人:尹艳宾,该公司员工。原告徐建国与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孙雅会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徐建国的委托代理人林娜娜,被告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尹艳宾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徐建国诉称:原告徐建国为冀B×××××号、冀B×××××重型半挂车在被告保险公司处投保了商业险,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造成原告徐建国损失125135元,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给付原告保险金125135元。被告保险公司辩称:一、原告车辆投保时选择了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保费得到了优惠,原告的主车、挂车均有该险种,原告主张的损失应扣除4000元。二、事故发生时事故车辆超载,应减免5%赔付。三、此次事故原告车辆承担次要责任,不应向我公司全额主张。四、原告车损系单方委托定损,程序违法,申请重新鉴定,原告应提交修理费发票和清单。五、公估费、诉讼费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六、施救费过高,不予赔偿。经审理查明:2013年4月7日,原告为自己的冀B×××××号、冀B×××××重型半挂车在被告处投保了商业险,其中冀B×××××号车损失险保险金额180800元,附加不计免赔,保险合同期间自2013年4月8日00时00分00秒起至2014年4月7日23时59分59秒止。冀B×××××号车损失险保险金额为67000元,保险期间为2013年6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14年6月5日23时59分59秒止。原告徐建国已足额缴纳了主挂车保险费。2013年9月8日04时许,徐建军(徐建国司机)驾驶冀B×××××、冀B×××××挂号重型半挂货车顺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乐亭县新北外环东弯道处,与对向行驶的刘强所驾驶冀B×××××号重型自卸货车相撞,致两车损坏、刘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乐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强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建军负次要责任。另查,事故发生时,被保险车辆超载。原告徐建国的损失有:冀B×××××号车车损112325元、冀B×××××挂号车车损6440元、公估费3370元、施救费3000元,合计125135元。上述事实有原被告陈述、保险单抄单、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河北博泰安保险公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公估报告书、公估费发票、施救费发票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原告徐建国所有的冀B×××××号、冀B×××××重型半挂车在被告保险公司投保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被告无异议,本院予以采信。被告保险公司应按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保险公司主张原告徐建国的主挂车保险均投保了可选免赔额特约条款,原告主张的损失应扣除4000元,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被告保险公司主张按照事故责任比例赔偿原告损失,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被告保险公司主张原告车损系单方委托定损,申请重新鉴定,未提交证据,本院不予支持。公估费、施救费系原告徐建国为此次事故所支付的必要、合理费用,被告保险公司应予承担。被告保险公司主张事故车辆超载,应减免5%赔付,理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综上,被告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原告徐建国损失114878.25元【总损失125135元×95%-主挂车可选免赔额条款4000元】。被告保险公司自向原告徐建国支付保险金之日起,在给付金额范围内取得对第三者请求追偿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赔偿原告徐建国损失114878.25元。自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履行。二、驳回原告徐建国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803元,减半收取1402元,由原告徐建国负担115元,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迁安支公司负担1287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孙雅会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李小华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