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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执字第66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6-01-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林红与被申请人姜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江执字第669号申请人林红、被申请人姜勇:申请执行人林红与被申请人姜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江民二初字第173号民事判决书,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集金5200元,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50元,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员  孙祥文书记员  刘雅杰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