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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顺民初字第517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原告王保坤诉被告陈全德、陈志虎相邻通行纠纷一案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顺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顺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王保坤,陈全德,陈志虎

案由

相邻通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全文

河北省顺平县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顺民初字第517号原告王保坤,男,汉族,1957年8月23日出生,住顺平县神南镇北神南村,身份证号:1324261957********。被告陈全德,男,汉族,1979年3月28日出生,住顺平县神南镇北神南村,身份证号:1306361979********。被告陈志虎,男,汉族,1972年4月15日出生,住顺平县神南镇北神南村,身份证号:1324261972********。委托代理人崔巍,河北迈越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告王保坤诉被告陈全德、陈志虎相邻通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马新颖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王保坤、被告陈全德、陈志虎的委托代理人崔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王保坤诉称,2015年3月1日上午,被告陈全德、陈志虎在原告家大门口前的官道上砌砖墙一道,此门口原告已经走了30多年,现在被告砌墙挡住了原告家人的行走,还占用了原告的后墙流水地。当时原告外出上班,原告的妻子和儿子不让他们砌墙,他们不讲理硬砌墙,当时原告的妻子给村主任张建红打电话告诉此事来说和,但村主任说没时间,原告知道此事后于2015年4月10日辞职回家,4月11日后多次找村主任解决此事,但是都未解决。之后多次到土地局、司法所、乡政府反映情况,至今未能解决。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拆除建在原告大门前的砖墙一道,并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000元。被告陈全德、陈志虎辩称,原告所述不属实,原告家的大门口在其宅院的西南侧且自始至终就这一个大门口,至今畅通没有阻碍;对原告所述在其大门口前垒了砖墙一道不予认可;原告家的宅院没有宅基证,明显超出宅基面积侵害了邻居的合法权益。经审理查明,顺平县神南镇北神南村王保坤家宅院坐北朝南,该宅院南边紧邻本村一条官道,王保坤家宅院南边、西边各留大门口一个。2015年3月1日,神南镇北神南村村民在王保坤家宅院南边大门口官道上砌砖墙一道,堵塞了原告宅院该大门出口。2015年6月24日,原告诉于本院,称其宅院南边大门口处砖墙系本村村民陈全德、陈志虎所砌,要求判令二被告陈全德、陈志虎拆除砌在其宅院南边大门口砖墙一道,并要求二被告赔偿损失2000元。被告陈全德、陈志虎否认砖墙系他们所砌,并称2015年初包括他们在内的本村12户村民集资修建了原告王保坤家宅院南侧官道的水泥路,当时村委会及原告均未出资,原告宅院西侧也有一个大门口,且原告宅院无宅基地使用证。原告提供的证据有:1、2015年6月27日顺平县神南镇北神南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一份,内容为:原告宅院南边大门口所砌砖墙系由陈全德和另外几户砌的,陈志虎并未参加砌墙;2、照片三张。二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否认照片中位于原告宅院大门口的砖墙为二被告所砌。二被告提供的证据有:2015年7月8日顺平县神南镇北神南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一份,内容为:原告宅院南边官道系包括二被告在内的本村12户村民出资所修,原告宅院西侧有大门可以通行;2、陈权义等9位村民证明,内容为:原告宅院西边有大门可以通行。3、照片两张。原告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提出异议,称其宅院南边官道修水泥路时其正在外地打工,不知具体谁出资所修,其南边大门口被堵塞后才打开了宅院西边的大门口。本院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排水、通行等方面的相邻关系,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2015年6月27日顺平县神南镇北神南村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证实原告宅院南边大门口砖墙系被告陈全德所砌,被告陈全德所砌砖墙堵塞了原告的道路,给原告家人的生产、生活造成不便,原告要求被告陈全德拆除所砌砖墙的请求合理、合法,本院予以支持。被告陈志虎否认参与在原告大门口砌墙,原告也无证据证实被告陈志虎否认参与了砌墙,故对原告要求被告陈志虎排除妨碍的主张本院不予支持。原告对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000元的请求未提供证据,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陈全德于判决生效后2日内拆除其砌在原告王保坤宅院南边大门口的砖墙一道,并将拆除物清除干净。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元,由被告陈全德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及代表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马新颖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石月娟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