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隆执恢字第135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6-08-10
案件名称
郑美素、刘艳萍、刘翠萍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法院
隆回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隆回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隆回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15)隆执恢字第135号郑��素、刘艳萍、刘翠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公司:申请执行人郑美素、刘艳萍、刘翠萍与被执行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10月26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本院(2014)隆民一初字第1657号民事判决书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公司按该协议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4)项的规定,现予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