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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江执字第756号

裁判日期: 2015-10-27

公开日期: 2016-01-29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刘清斌与被执行人刘清丽、刘青珍、刘青美继承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

法院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白山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江执字第756号刘清斌:申请执行人刘清斌与被执行人刘清丽、刘青珍、刘青美继承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5)江民一初字第906号民事调解书,已于2015年10月27日向石人镇房屋管理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执行人  纪金宏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书记员  刘亚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