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

(2015)思民初字第6896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2-04

案件名称

厦门鑫烨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骆沙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厦门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厦门鑫烨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骆沙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

全文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思民初字第6896号原告厦门鑫烨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厦门市湖里区火炬高新区创业园创业大厦310B室。法定代表人周思安,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黄小红。被告骆沙,男,1982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厦门市思明区。原告厦门鑫烨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骆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4月17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李莹适用简易程序,于2015年7月9日转为普通程序,由审判员李莹担任审判长,与代理审判员黄南清、人民陪审员郝晓琳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10月2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厦门鑫烨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黄小红到庭参加诉讼。被告骆沙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进行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厦门鑫烨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称,2010年,被告向原告购买醇化油,但被告拖欠原告货款3100元一直未支付,故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310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自起诉之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被告骆沙未提交书面答辩状。现查明,原被告素有业务往来,被告向原告购买醇化油,并向原告支付货款。2010年6月6日、2010年7月6日、2010年8月10日,原告分三次向被告经营的友发大排档运送醇化油,价值共计5603元。2010年9月6日,原告从被告处运回价值1300元的醇化油。2015年初,原告法定代表人周思安通过电话向被告催讨欠款3100元,被告以经济困难为由予以拖延。另查明,友发大排档由被告经营,但未办理工商登记。以上事实,有原告提交的《送货单》三份、《入库单》一份、《通话录音》及本院的庭审笔录佐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应视为其自动放弃举证、质证权利,故本院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原告向被告经营的大排档提供醇化油,被告在录音中对尚欠货款亦予以确认,故本院依法认定原被告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法律关系。原告向被告交付了货物,但被告尚拖欠原告货款未支付,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故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货款及利息的诉讼请求,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二条、第一百四十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骆沙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厦门鑫烨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3100元及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自2015年4月17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支付之日止)。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骆沙负担。被告应负担部分,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 判 长  李 莹代理审判员  黄南清人民陪审员  郝晓琳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曾国川附件: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法官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