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庐江执字第0132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0-28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赵凯与被执行人方晓姐合同纠纷执行决定书
法院
庐江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庐江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庐江县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15)庐江执字第01329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凯与被执行人方晓姐合同纠纷一案中查明,被执行人方晓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问题》第一条第六款的规定,决定如下:将被执行人方晓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