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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邵中执字第14-5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1-14

案件名称

赵凌、颜文春与邬可平、邬大伟、唐姗民间借贷纠纷执��裁定书

法院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赵凌,颜文春,邬可平,邬大伟,唐姗

案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邵中执字第14-5号申请执行人赵凌,男,1966年5月16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东县大禾塘街道办事处衡宝路。申请执行人颜文春,女,1970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赵凌之妻。委托代理人李继平,男,邵阳市大祥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委托代理人袁志高,男,邵阳市律函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被执行人邬可平,男,1962年10月25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邵东县黄陂桥乡晨光村。被执行人邬大伟,男,1987年10月30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邬可平之子。被执行人唐姗,女,1986年10月23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系邬大伟之妻。申请执行人赵凌、颜文春与被执行人邬可平、邬大伟、唐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4年10月30日依据(2014)邵中民二初字第90号民事裁定,查封了被告邬可平名下车牌号为湘A3WT**的宝马2979CC车一辆。本院于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作出(2014)邵中民二初字第90号民事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邬可平、邬大伟、唐姗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赵凌、颜文春于2015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1月2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院于2015年2月4日向被执行人邬可平、邬大伟、唐姗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履行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邬可平、邬大伟、唐姗至今未履行。经查,除了诉讼保全查封的邬可平名下位于邵东县廉桥药都科技产业园南宁路,产权证号为0002343号的房产,邬可平名下(共有人为唐杰姣)位于长沙万家丽南路一段98号桃园3栋903房(权证号为713133055、713133056)及邬大伟名下的902房(权证号为7131093**),邬可平名下一辆车牌为湘A3WT**号的宝马车外,唐杰平证明邬可平与其共同投资长韶娄高速公路第11标段,共同持有35%的权益(邬可平占17.5%)。本院作出(2014)邵中执字第14号裁定:“一、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邬可平、邬大伟、唐姗银行存款5436652元;扣留或提取长韶娄高速公路第11标段17.5%(唐杰平投资该标段35%中的50%)的权益中的5436652元。二、长韶娄高速公路第11标段17.5%的权益中不足5436652元,则拍卖邬可平名下位于邵东县廉桥药都科技产业园南宁路,产权证号为0002343号的房产;拍卖邬可平名下(共有人为唐杰姣)位于长沙万家丽南路一段98号桃园3栋903房(权证号为713133055、713133056)及邬大伟名下��902房(权证号为7131093**),多退少补。三、如上述财产未能清偿债务,则拍卖邬可平名下车牌为湘A3WT**号的宝马车,用于清偿债务,多退少补。”利害关系人唐杰平对上述裁定提出异议,本院于2015年8月4日作出(2015)邵中执异字第16号执行裁定:一、维持本院(2015)邵中执字第14号执行裁定第三项;二变更本院(2015)邵中执字第14号执行裁定第一项为“冻结或划拨被执行人邬可平、邬大伟、唐姗银行存款5436652元;冻结被执行人邬可平合伙承包长韶娄高速公路第11标段的工程款5436652元”;三、变更本院(2015)邵中执字第14号执行裁定第二项为“拍卖被执行人邬可平名下位于邵东县廉桥药都科技产业园南宁路,产权证号为0002343号的房产;拍卖被执行人邬可平名下(共有人为唐杰姣)位于长沙万家丽南路一段98号桃园3栋903房(权证号为713133055、713133056)及被执行人邬大���名下的902房(权证号为7131093**),多退少补”。利害关系人唐杰平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续行查封被执行人邬可平名下车牌为湘A3WT**号的宝马车。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 行 员 陈 更 强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代理书记员 欧阳佳祺附相关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