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泌民初字第0206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7-08-24
案件名称
侯克与张建然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泌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泌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侯克,张建然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泌民初字第02069号原告侯克(又名侯凯),男,1979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被告张建然,男,1968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秦民玉与被告郭德珍、刘保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段海鲁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焦明建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