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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泌民初字第0206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7-08-24

案件名称

侯克与张建然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泌阳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泌阳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侯克,张建然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泌阳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泌民初字第02069号原告侯克(又名侯凯),男,1979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被告张建然,男,1968年5月6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泌阳县。本院在审理原告秦民玉与被告郭德珍、刘保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本案案情复杂,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审判员  段海鲁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焦明建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