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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靖民一初字第890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2-07

案件名称

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西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靖民一初字第890号本院二Ο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对原告李某与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靖民一初字第89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五页落款部分倒数第一行“书记员农小露”应更正为“书记员张文秀”。审判员  李雪琳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张文秀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