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靖民一初字第890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2-07
案件名称
离婚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靖西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全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靖西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靖民一初字第890号本院二Ο一五年九月十一日对原告李某与被告黄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的(2015)靖民一初字第890号民事判决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判决书第五页落款部分倒数第一行“书记员农小露”应更正为“书记员张文秀”。审判员 李雪琳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张文秀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