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逊法执字第189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1-16
案件名称
申请执行人佐伯亚、徐秀荣与被执行人佐月君赡养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逊克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逊克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黑龙江省逊克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逊法执字第189号申请执行人佐××,男,1932年6月8日出生,汉族,无文化,农民。申请执行人徐××,女,1939年11月13日出生,汉族,无文化,农民。被申请人佐××,男,1967年12月7日,汉族,初中文化,农民。申请执行人佐××、徐××与被执行人××赡养纠纷一案,逊克县人民法院(2015)逊民初字第26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15年8月20日立案执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于2015年10月26日全部履行给付义务,现此案执行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逊克县人民法院(2015)逊民初字第26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终结。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徐军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孙巍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