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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上民初字第1243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吴某某与许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某,许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上民初字第1243号原告吴某某,女,1951年11月17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苗福贵,郑州市上街区峡窝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被告许某某,曾用名许某,男,1957年9月6日生,汉族。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许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彭勃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