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民初字第1243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6-01-04
案件名称
吴某某与许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民事裁定书
法院
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郑州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吴某某,许某某
案由
离婚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全文
河南省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上民初字第1243号原告吴某某,女,1951年11月17日生,汉族。委托代理人苗福贵,郑州市上街区峡窝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被告许某某,曾用名许某,男,1957年9月6日生,汉族。原告吴某某与被告许某某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本案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审判员 彭勃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