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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华阴民初字第01022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6-08-10

案件名称

张亚峰与张XX、任金利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华阴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华阴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张亚峰,张XX,任金利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

全文

陕西省华阴市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华阴民初字第01022号原告张亚峰,男,1972年4月12日出生,汉族。被告张XX,男,1978年8月4日出生,汉族。被告任金利,女,1978年8月1日出生,汉族,系被告张XX之妻。本院在审理原告张亚峰与被告张XX、任金利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原告张亚峰于2015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查封被告张XX、任金利夫妇所有的位于华阴市东兴路广厦小区3单元5楼南户住房一套,并已提供担保。经审查,本院认为,原告张亚峰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许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将张XX、任金利夫妇所有的位于华阴市东兴路广厦小区3单元5楼南户住房一套予以查封。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审判员  王悦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刘彤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