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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滑法执字第61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1-16

案件名称

王某与李某子女抚养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滑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滑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滑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4)滑法执字第61号申请人王某,女,1994年9月21日生。被执行人李某,男,1990年6月16日生。本院在执行王某申请执行李某子女抚养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人民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13)滑八民初字第89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杜建清审判员  索忠伟审判员  杨建峰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宋存利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