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朝执委字第7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7-03-14
案件名称
北京帝豪星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市红堪美食音乐餐厅侵害著作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长春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北京帝豪星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红堪美食音乐餐厅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全文
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朝执委字第7号申请执行人北京帝豪星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民族产业发展基地聚和六街2号法定代表人罗武,执行董事被执行人长春市红堪美食音乐餐厅地址长春市同志街科贸大厦4楼法定代表人徐亮本院在执行北京帝豪星辰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长春市红堪美食音乐餐厅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对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长民三初字第83号民事判决书的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执行员 郭俊立执行员 周智武执行员 闫 涵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李佳萍查询回执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查询,吉林省曲健高尔夫球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名下无土地登记。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