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临商初字第1085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1-20
案件名称
曹茂学与徐亮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淄博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临商初字第1085号原告:曹茂学。被告:徐亮。本院在审理原告曹茂学诉被告徐亮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曹茂学于2015年10月2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要求撤回起诉。本院认为,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曹茂学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曹茂学负担。审 判 员 于翠英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代理书记员 马清清 更多数据:搜索“”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