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芦法执字第298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6-11-14
案件名称
王继和与郑桂贞离婚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案件执行裁定书
法院
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株洲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15)芦法执字第298号申请执行人王继和,男,1982年10月28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株洲市人,住湖南省株洲市芦淞区。被执行人郑桂贞,女,1987年6月1日出生,汉族,湖南省隆回县人,住湖南省隆回县。王继和与郑桂贞离婚纠纷执行一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 来源: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