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肥执字第385-1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1-24
案件名称
邓凤杰与邓兆伟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肥城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肥城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1)肥执字第385-1号申请执行人尹忠,男,住肥城市。被执行人孙衍奎,男,住肥城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尹忠与被执行人孙衍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孙衍奎已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执行结案。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乔善贵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记员 周振良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