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石执字第00115号
裁判日期: 2015-10-26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石泉华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刘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法院
石泉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石泉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石执字第00115号申请执行人石泉华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银华。被执行人刘海军。本院在执行石泉华林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刘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刘海军已按比例给付石泉华林新型建材公司26485元。剩余款项申请人放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2015)石民初字第0001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 判 长 焦 军审 判 员 金述林代理审判员 刘 敦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书 记 员 常壮壮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