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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鄂孝感中行辖字第00226号

裁判日期: 2015-10-22

公开日期: 2015-12-18

案件名称

李新哇与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给付管辖裁定书

法院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湖北省孝感市

案件类型

行政案件

审理程序

其他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全文

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行 政 裁 定 书(2015)鄂孝感中行辖字第00226号原告李新哇诉被告汉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汉川市国土资源局、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及第三人汉川市仙女山街道办事处七里村村民委员会社会保障行政答复一案,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以此案需要指定管辖为由报请本院指定管辖。本院认为,本案属于报请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但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不宜在当地审理,请求指定到本院辖区内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审理。为了推动行政审判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促进行政案件依法公正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对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的报请应予支持。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本案由湖北省应城市人民法院管辖。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来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