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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泰海执字第00910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5-12-03

案件名称

孙正祥与曹洁、沈亚震民间借贷纠纷、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裁定书

法院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泰州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孙正祥,曹洁,沈亚震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

全文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泰海执字第00910号申请执行人孙正祥。被执行人曹洁。被执行人沈亚震。申请执行人孙正祥与被执行人曹洁、沈亚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2月12日作出的(2014)泰海民初字第233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该裁判:一、被执行人曹洁、沈亚震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申请执行人孙正祥借款本金人民币40000元及利息(从2014年9月9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付);二、如被执行人曹洁、沈亚震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被执行人曹洁、沈亚震共同负担案件受理费、公告费合计人民币1400元。因两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2015年6月10日立案受理。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采取以下执行查控措施:2015年6月17日,本院向被执行人曹洁、沈亚震发出执行令,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5年6月17日,本院通过执行司法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曹洁、沈亚震的银行开户信息,未发现两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可供执行。2015年6月17日,本院至泰州市房产管理处查询了被执行人曹洁、沈亚震名下房屋登记信息,发现两被执行人名下有与泰州市房产管理局按份共有的位于泰州市东泰花园15幢205室的房屋一套(产权证号码:泰房权证海陵字第××号,建筑面积76.4平方米,其中被执行人曹洁占23.2平方米,被执行人沈亚震占23.2平方米,泰州市房产管理局占30平方米),该房屋系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上市,且已被本院(2015)泰海执字第00398号案件于2015年5月28日首轮查封。本院于2015年10月15日对上述房屋采取了轮候查封措施,该查封期限三年。2015年6月23日,本院至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查询被执行人曹洁、沈亚震名下车辆登记信息,发现被执行人沈亚震名下有车牌号为苏M×××××的小型汽车一辆(已被查封)。本院于2015年10月15日对上述汽车采取了轮候查封措施(未实际扣押),该查封期限二年。本院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情况、风险告知书,将上述执行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明确表示认可本院的查询及执行结果,暂无两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提供,并向本院表示两被执行人现下落不明、无法查找,本院轮候查封的两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泰州市东泰花园15幢205室的房屋系其与泰州市房产管理局按份共有的房屋,且该房屋系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上市,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对该房屋不申请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沈亚震名下的车牌号为苏M×××××的汽车亦无法查找,对该汽车不申请扣押及评估、拍卖。鉴于上述情况,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上述事实,有各协助执行单位出具的财产查询回执、查封回执、谈话笔录等证据证实。本院认为,本案申请执行人享有的债权依法受法律保护,但债权的实现取决于两被执行人是否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在本案本次执行程序中,本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开户、名下房屋及车辆等财产情况进行了调查,除本院依法轮候查封的两被执行人与泰州市房产管理局按份共有的位于泰州市东泰花园15幢205室的房屋及被执行人沈亚震名下的车牌号为苏M×××××的汽车外,本院未发现两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亦未提供两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向本院表示两被执行人现下落不明,无法查找,本院轮候查封的两被执行人名下的位于泰州市东泰花园15幢205室的房屋系其与泰州市房产管理局按份共有的房屋,且该房屋系经济适用房,五年内不得上市,暂不具备处置条件,对该房屋不申请评估、拍卖。被执行人沈亚震名下的车牌号为苏M×××××的汽车亦无法查找,对该汽车不申请扣押及评估、拍卖。鉴于上述情况,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终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此系申请执行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并无不当,本案本次执行程序应予终结。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院(2014)泰海民初字第2332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待今后发现两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或两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具备执行条件后,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长 环 震执行员 金爱军执行员 王亚兵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顾 嵘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