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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藤民初字第1895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6-01-12

案件名称

钟爱月、邝怀强等与马林锋、潘运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藤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藤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钟爱月,邝怀强,邝怀盛,马林锋,潘运杰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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