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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肇宁法执字第363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5-10-30

案件名称

龙泰康与广宁县赤坑中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执行通知书

法院

广宁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广宁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广东省广宁县人民法院执 行 通 知 书(2015)肇宁法执字第363号龙泰康、广宁县赤坑中学:我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龙泰康与被执行人广宁县赤坑中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5)肇宁法执字第363号],经申请执行人确认,本案已执行完毕,我院已作结案处理。特此告知。审判员  陈国强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廖雪琼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