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刑初字第60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5-11-25
案件名称
孙某某、闫某某故意伤害一案一审刑事判决书
法院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开封市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刑 事 判 决 书(2015)金刑初字第60号公诉机关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孙某,男,1983年12月12日出生于开封市,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15年1月26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经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同年3月4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分局逮捕。现羁押于开封市看守所。辩护人侯建立、侯佳,河南王松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人闫某某,男,1987年10月8日出生于开封市,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15年1月26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分局刑事拘留。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同年3月4日被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分局取保候审。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于同年6月8日经本院决定逮捕。现羁押于开封市看守所。辩护人王千,河南地依律师事务所律师。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以汴金检诉刑诉(2015)3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某、闫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于2015年6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期间,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5年7月9日、2015年8月5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刘玉兰、助理检察员徐星星出庭支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及诉讼代理人朱寅立,被告人孙某及辩护人侯建立、被告人闫某某及辩护人王千、二被告人诉讼代理人张某某均到庭参加诉讼。期间,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因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本院决定延期审理。现已审理终结。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4日23时许,在开封市金明区晋安路凯旋门KTV店内,被告人孙某的妻子张某某、朋友宋某某(在逃)与被害人王某某等人发生口角,继而发生厮打,致张某某的耳朵受伤。孙某与被告人闫某某得知此事后,便与宋某某、李朋(在逃)等人对王某某进行拳打脚踢,导致其腰部多处损伤。经开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王某某L1椎体右侧横突,L2、L3、L4椎体双侧横突骨折;S1椎体左侧上关节突骨折,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本院审理期间,因双方自行协商未果,未达成协议,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某向本院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予以准许。上述事实,被告人孙某、闫某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均不持异议,并有被害人王某某陈述,证人何某、张某某、张某乙证言,二被告人户籍证明、前科证明,开封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汴)公(刑)鉴(法医临床)字(2014)915号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开封市公安局金明池分局破案报告书,何某报案材料,现场监控录像、同步录音录像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孙某、闫某某有自首情节,建议对二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告人孙某辩称王某某先将其妻子张某某打伤,自己才动手的。其辩护人辩称,被害人对案件发生有过错,孙某是先看到自己的妻子被打,才对被害人进行的殴打,孙某有投案自首情节,且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已将医疗费用交到法院账户,是因被害人要求超出正常范围,才导致无法达成谅解,希望法院量刑时充分考虑以上情节,对其从轻、减轻处罚。被告人闫某某辩护人辩称,闫某某是看到朋友妻子被人殴打,出于气愤,一时冲动实施的犯罪行为,其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已将医疗费用交到法院账户,希望法院对闫某某从轻、减轻处罚,并判处缓刑。本院认为,被告人孙某、闫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二被告人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对二被告人应酌情从宽处罚。本案系共同犯罪,虽未划分主、从犯,但被告人闫某某在犯罪过程中所起的作用相对较小,对其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二被告人辩护人请求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予以支持。根据被告人孙某、闫某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人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二、被告人闫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孙某的刑期自2015年1月26日至2015年11月25日止。被告人闫某某的刑期,扣除先行羁押38日,刑期自2015年6月8日至2015年11月30日止。)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审 判 长 曾 新审 判 员 张芳芳人民陪审员 刘凤春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 记 员 张富勤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