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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民初字第2542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5-12-02

案件名称

李洪利、胡本林等与沧州市佳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县泽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青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青县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李洪利,胡本林,林绍宇,冯红涛,李彦峰,李强,叶卫江,谭洪玲,代凤荣,兰胜亮,尹伟,郑国辉,徐宁宁,薛明玲,代磊,刘昕杨,肖莉,孟继明,孙书维,曾宪升,王文胜,魏春起,姚旭,马松,张明新,穆孝博,刘丽,袁文江,何润,赵雅娟,陈恒,王翠霞,孟宪俊,刘红亮,姚广营,迟惠文,许丽丽,郭建,陈伟,刘会方,郭鹏,宋磊,李健,孙贵川,何云芬,李志祥,郭瑞轩,刘云,顾文香,张连军,刘金岐,代恩君,李妍,程绍红,王曹宇,董凤梅,李鸿霞,王凤翔,于岛,姜卫建,XX强,刘秀全,刘文义,金绍杰,沧州市佳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青县泽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修正)》: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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