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牧执字第259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5-10-20
案件名称
冯素英与杜晨胜确权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新乡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冯素英,杜晨胜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3年)》:第一百四十条
全文
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牧执字第259号申请执行人冯素英。被执行人杜晨胜。冯素英申请执行杜晨胜确权纠纷一案,我院于2015年4月14日依法受理。现本院查明,涉案房屋在案件审理前已办理房屋抵押手续,无法办理过户。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2014)牧民一初字第907民事判决书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执行员 :曹清扬执行员 : 李 涛执行员 :李双彬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王嘉凯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