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昌民初字第17135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6-01-29
案件名称
张桂云与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北京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案由
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
全文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15)昌民初字第17135号原告张桂云诉被告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张桂云撤回起诉。审判员 刘 敏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李思伟 更多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