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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南民初字第1494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6-01-25

案件名称

倪某甲与倪某乙、倪某丙等遗嘱继承纠纷、赠与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无锡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倪某甲,倪某乙,倪某丙,倪某丁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七条第一款

全文

江苏省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南民初字第1494号原告倪某甲。委托代理人奚安娜(受倪某甲的特别授权委托),江苏高志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倪某乙。被告倪某丙。被告倪某丁。原告倪某甲诉被告倪某乙、倪某丙、倪某丁遗嘱继承、赠与纠纷一案,本院于2015年8月18日立案受理。依法由审判员倪天石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倪某甲及其委托代理人奚安娜,被告倪某乙、倪某丁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倪某丙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倪某甲诉称:倪某乙、朱某某立有遗嘱,明确无锡市南长区XX新村XX号XX室(以下简称XX新村XX号XX室)房屋由倪某甲继承,倪某丙、倪某丁也签字同意。朱某某2009年5月去世。原告和三被告协商该房屋的继承归并,但未能达成一致,现要求依法分割被继承人朱某某位于XX新村XX号XX室房屋的遗产份额。被告倪某乙辩称:XX新村XX号XX室房屋是我所在厂里的家舍,我和我老伴商量这个家舍就以我的工龄买下来,是我小儿子倪某甲出资购买的,是给小儿子倪某甲的,大儿子倪某丙我们原来已经给了他一套汤巷的老房子,现在该房屋拆迁后的安置补偿也是归老大倪某丙的了,所以XX新村的房子是给倪某甲的。被告倪某丁辩称:同意父亲意见。倪某丙未作答辩。经审理查明:倪某乙与朱某某系夫妻关系,育有二子一女,即大儿子倪某丙、小儿子倪某甲、女儿倪某丁。朱某某于2009年5月16日去世。倪某乙与朱某某夫妻共有XX新村XX号XX室房屋(建筑面积51.98平方米)。另查明,倪某乙与朱某某于2005年3月10日由邻居尤某作为代书人,邻居钱某作为见证人,立下《遗嘱》,明确:XX新村XX号XX室横单间房一套归倪某甲所有,理由是:该房由倪某甲出资(6700元),我们百年后将房产归倪某甲继承。当日,倪某乙拿《遗嘱》到无锡市南长区XXX街道XX新村第一社区居民委员会盖章,社区干部许某签字。《遗嘱》上有倪某丙于2012年5月5日、倪某丁于2014年7月31日分别签名同意。审理中,倪某乙与倪某甲订立赠与协议,倪某乙将房屋内的所有权份额赠与倪某甲,倪某甲表示接受倪某乙的赠与。倪某甲变更诉讼请求为判令XX新村XX号XX室房屋归倪某甲所有。上述事实,由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户籍信息证明、遗嘱、赠与协议、当事人陈述等在卷作证,依法予以确认。本院认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人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朱某某所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代书的遗嘱也符合代书遗嘱全部的形式要件,故朱某某所立遗嘱应属有效,朱某某所占XX新村XX号XX室房屋所有权份额由倪某甲继承。倪某乙与倪某甲订立赠与协议,倪某乙将房屋内的所有权份额赠与倪某甲,倪某甲表示接受倪某乙的赠与,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准许。本院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判决如下:无锡市南长区XX新村XX号XX室房屋归倪某甲所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为2525元(已由倪某甲预交),由倪某甲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3份,上诉于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及帐户:中国工商银行无锡城中支行,1103020129200024805)审判员  倪天石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费 玮本案援引法律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十六条第二款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第十七条第三款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