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常民一初字第458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0001-01-01
案件名称
谢某诉雷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某,雷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常民一初字第458号原告谢某。委托代理人蹇瑞华,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雷某。(缺席)审 判 长 欧 胜代理审判员 朱志军人民陪审员 陆魁平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 记 员 邝振艺不公开理由:离婚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