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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常民一初字第458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0001-01-01

案件名称

谢某诉雷某离婚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

常宁市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常宁市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审理程序

一审

当事人

谢某,雷某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湖南省常宁市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5)常民一初字第458号原告谢某。委托代理人蹇瑞华,湖南兴常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雷某。(缺席)审 判 长  欧 胜代理审判员  朱志军人民陪审员  陆魁平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 记 员  邝振艺不公开理由:离婚 百度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