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怀执字第00707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5-11-30
案件名称
潘成勤与曹玉连民间借贷纠纷执行裁定书
法院
怀远县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怀远县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案由
法律依据
全文
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怀执字第00707号申请执行人:潘成勤,男,1966年10月9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被执行人:曹玉连,男,1979年1月1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徽省怀远县。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潘成勤与被执行人曹玉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潘成勤撤销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安徽省怀远县人民法院(2015)怀执字第00707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员 吴 刚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孙兴丽 来源: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