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深龙法执字第459-1号
裁判日期: 2015-10-16
公开日期: 2015-12-09
案件名称
罗某某与黄某某、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执行裁定书
法院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所属地区
深圳市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审理程序
当事人
罗某某,黄某某,黎某某
案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
全文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15)深龙法执字第459-1号申请执行人:罗某某。被执行人:黄某某。被执行人:黎某某。上述申请执行人罗某某与被执行人黄某某、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4)深龙法民一初字第95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并立案执行。因在诉讼过程中黎某某死亡,其法定继承人自愿放弃对黎某某全部遗产的继承权,故被执行人黄某某依法承继其配偶黎某某的全部遗产,并对其配偶黎某某(身份证号:440922196006061450)生前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仍未履行其在本案中的付款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查封、冻结、扣划被执行人黄某某及其配偶黎某某(已死亡,身份证号440922196006061450)名下价值人民币60万元的财产或等值银行存款。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执行员 黄丽仲二〇一五年十月十六日书记员 张华金 微信公众号“”